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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要走什么程序? 2020-01-22 17:45

我国审级制度为两审终审制,就是说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要走什么程序?

首先需要确定案件处于哪一阶段,以下为对民事案件判决不服的诉讼程序:


1.简易程序或普通一审

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裁定: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二审案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人民检察院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要走什么程序?

        3.不得申请再审

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