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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院全面推行“限费医疗” 2016-10-20 11:30

参合农民只要交100多元,其余在乡镇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可全部报销。经过一年多改革试点,海南将全面实施乡镇级医院住院 “限费医疗”改革,参合农民在县域内的乡镇医院住院,缴纳规定的起付线后,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

近日,海南下发《关于在全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级医院住院“限费医疗”改革的通知》,在全省全面实施乡镇级医院住院 “限费医疗”改革。在乡镇级医院住院推行“限费医疗”的付费模式是指在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条件下,参合农民在县域内的乡镇级医院住院,缴纳规定的起付线后,其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即起付线外全报销的免费模式。

海南省卫计委基层卫生处负责人潘文利认为,此项改革旨在通过直观优惠政策,充分考虑参合农民需求,合理引导需方就医,并对供方进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成本,促进分级医疗局面的形成,逐步实现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机制的一项付费方式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