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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契约当事人是指--基金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①基金持有人是基金的投资者和受益人,不参与订立基金契约,而是以承认的形式介入的。
②基金发起人是组织设立基金并在基金契约上签字的人。
③基金托管人是受托保管基金资产的人,由商业银行充任。
④基金管理人是受托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的人,由基金管理公司充任。
(2) 关系
基金持有人是委托人,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同为受托人,分工负责,执行不同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