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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 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一方面, 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 实践又提供曰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
第三, 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个理论的问题, 而是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 自己思维的此岸性。"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 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 当理论预言与对客体的实践结果致时,就证明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 而在于更好地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 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总之, 实践是认识的起点, 也是认识的归宿, 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 尊重实践, 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 就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有效地改造世界。只有尊重实践, 才能有力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克服主观主义,防止用空想代替现实、用抽象的原则裁剪实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