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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下列关于异地办理登记结婚的程序的说法,对于此程序的先后顺序表述正确的是( )。 ①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②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③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④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请问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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